海岸巡防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一岸巡總隊蘇澳安檢所人員1日19時38分於「新0利6號」漁船進港時,發動檢查發現其違反「鯊魚鰭不離身」相關規定,即開立勸導單,全案依「違反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第4點第2款規定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裁處。
第一岸巡總隊表示:我國為漁業國家,致力於各項漁業資源保育,推動「鯊魚鰭不離身」可確保鯊魚資源永續利用;同時請民眾秉持「反貪、反毒、反黑金、反賄選、堅持廉潔、拒絕貪腐」等理念及相關知識,共創安定社會,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按4;「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並歡迎有志青年加入本署的行列,請來電洽詢0989-933-411或撥(03)9905429轉6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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