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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和:修訂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事項(更正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3 00:00
一、依據:依據本公司104年7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7,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總金額為新台幣279,000,000元整。  2.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3.自新股票開始換票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7月23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於104年7月23日下午4時30分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7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7月24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  4.全面換票基準日:104年7月28日。  5.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4年8月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四、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證券存摺影本及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單或完稅證明、證券存摺影本及換發無實體股票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及換發作業。  4.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6點30分,遇例假日除外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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