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8/03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5,537,73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7.7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91,186,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425,537,73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7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91,186,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4.變更原因: 104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股利分配時,實際發行股數為55,289,092股,經加計本公司 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5,502,000股,合計實際可參與103年度盈餘分派股數增加為 60,791,092股,故調整配息率及配股率分別為每股新台幣7元及每股新台幣1.5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