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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農未承租林地即開墾 林務局:依法辦

客家電視台/ 2015.07.30 00:00
【李鴻祺 南投國姓】

南投縣國姓鄉有一位林農,3年前在林務局的林業用地上,以挖土機除草後造林,並兼種作物,卻被林務局發現,他非林地承租人,也未經過申請就耕作,因此以違反森林法提告,在前年8月,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不起訴處分,南投林管處,今年又以違反水土保持法送辦,因此被判刑6個月,雖然林姓農民感覺委屈,並上訴高等法院,不過林務局則認為違規事實明確,一切都是依法處理。

雖然只有國中年紀,不過這位同學拿起鋤頭,卻已經相當熟練,還有他就讀國小的妹妹,也都會利用假日來幫忙,希望減輕阿公的負擔。

林於萬長孫 林子倫:「就很老了還是要這樣做,(所以你有時間就會上來幫阿公?)對!」

被告農民 林於萬:「我要養5個孫子,我也沒辦法。」

雖然林地上已經長滿雜草,但是在3年前,林農林於萬沒有經過合法申請手續,就私自僱用挖土機除草,被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以違反森林法,及後續的水土保持法提告。

被告農民 林於萬:「呈報說我的土石有坍方有流失,實在是沒有,沒有的中間,他們也沒有來看,法院法官直接判我6個月的徒刑。」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 陳燿榮:「他是違反水土保持法,是已經確定,但是因為他不服,所以他現在正在上訴到高分院。」

南投林管處表示,林於萬並非那片林地的承租人,也未經主管核准,就逕自開墾達1.2公頃,並種植違規作物,林於萬表示確實有開墾,但是面積沒有這麼大,林管處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以重新進行測量。

被告農民 林於萬:「差不多5分多地,不會超過6分地這中間,那林務局怎會說,我開挖1.2公頃。」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 陳燿榮:「我相信他假如說是,在法院上認為說,他沒有開墾那麼多的話,我們還可以重新再重新複測。」

對於目前耕作林地的資格認定,林於萬表示,他在民國77年,就已經與原地主達成讓渡協議,原本租約到今年6月9日到期,但這段期間內,林務局卻不肯讓他辦轉讓續租。

被告農民 林於萬:「拜託林務局說直接轉讓給我,林務局到現在都還不肯。」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副處長 陳燿榮:「他假如合法的話他是可以轉讓,但是他因為這個土地是不合法,而且他私底下轉讓,所以他是違反契約的行為。」

今年69歲的林於萬,有2個兒子、5個孫子,原本可以安享天倫,但是家中陸續出現變故,一家人的生活重擔,全由大兒子扛起,他也因此得幫忙分擔家計,但現在家人也非常擔心,他若因此被關6個月,家中的生活必然會有問題。

林於萬孫女 林俐妤:「擔心阿公會被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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