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三屆第二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重要項如下: (1)通過本公司一○四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2)通過本公司一○四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3)訂定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之除權暨除息基準日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