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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陸貨偽報台灣製 自貿港區輸歐3類貨品 需取得許可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7.30 00:00
歐盟查獲中國製的太陽能、自行車、螺絲貨品,透過台灣自貿港區轉運並偽報為台灣製,藉以規避歐盟課稅。經濟部今(30)日表示,為了維護我國合法業者權益,這3類貨品從自貿港區外銷歐洲之前,應事前取得經濟部國貿局核發的「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

歐盟因查獲中國太陽能產品透過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轉運,並偽報臺灣產製以規避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在今年5月29日公告對我國太陽能產品展開反規避調查。

此外,歐盟反詐欺局(OLAF)針對螺絲及自行車產品,進行調查關稅詐欺案,也發現部分中國產品利用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轉運至歐盟。

為了避免不肖廠的行為傷害到真正的台製太陽能、自行車、螺絲產品,經濟部表示,與交通部、財政部共同研擬自由貿易港區之加強管理措施。

同時,為了防止中國產品冒用我國之原產地證明書,經濟部國貿局已採取強化產證管理措施,包括:申請產證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臺灣產製切結書、產證上需填寫貨櫃號碼、要求簽發單位依規定審慎核發產證。另請財政部關務署,對涉嫌違規申請產證之廠商加強通關查驗。

國貿局今年7月間稽查產證簽發單位,對未依規定審核而簽發不實產證之簽發單位,已依貿易法處分,最重處分為停止簽發產證1年。

至於使用不實產證之廠商,國貿局另依貿易法處分,最重處以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未來將陸續依據查獲之違規事證進行處分,並將不法事證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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