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參加女友姑姑的生日派對,席間酒得喝不少,在喝得一蹋糊塗後帶著女友返家,結果洗完澡後卻進錯房間,裸體跑到對門哥哥的房間,進房後爬上床對著哥哥的彭姓女友猥褻、摸下體。彭姓女友尖叫後推開陳男,提告陳男強制猥褻。而陳男出庭喊冤,自己純粹是因為喝醉所以進錯房間,誤把哥哥女友當成自己的女友。台北地檢署認為當時房間昏暗,而且兄弟的房間就在正對面,室內擺設很相似,因此認為陳男是真的喝醉並非故意猥褻,今天判決不起訴。 這件上錯床的烏龍發生在今年1月,女友姑姑的派對結束後,陳男帶女友返家已經是凌晨三點,陳男的女友在床上睡著了,於是陳男自行到廁所洗澡,但沒想到洗完澡卻進到哥哥房間,當時他的哥哥和女友都躺在床上,陳男竟摸胸、下體猥褻哥哥女友,彭女遭到撫摸嚇得尖叫,這才讓陳男驚覺上錯床。 陳男則堅稱自己是因為喝醉酒,才會摸錯人,陳男的哥哥則出庭作證,當天和女友睡覺睡到一半,女友忽然失聲尖叫,他開燈才發現自己的弟弟裸體站在一旁,身上還有濃厚的酒氣,他大罵弟弟「你幹嘛」後,弟弟才離開房間。 陳男女友出庭則說,當晚她在陳男房間的床上等男友洗完澡,結果突然聽見隔壁傳來女子的尖叫,稍後就看見男友下半身圍著毛巾走回房間,尷尬說走錯房間。 據《蘋果日報》報導,經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兩兄弟的房間在正對面,加上房間擺設都雷同,而且當時已經是凌晨三點,房間內十分昏暗,當時陳男又喝得醉醺醺,判定陳男當下無猥褻哥哥女友的犯意,今天判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