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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雄: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0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9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92.發生緣由:為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暨支應未來資本支出,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29。(2)增資資金來源:擬以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3)發行新股:6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6,0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5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東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暨支應未來資本支出。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2)本次計劃之資金來源、發行價格及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事宜,未來如因法令之變更,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改變而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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