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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碩: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發放現金股利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8 00:00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4,641,2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654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東碩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2、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3、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4、F113020 電器批發業。5、F401010 國際貿易業。6、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7、I501010 產品設計業。8、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9、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10、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2、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13、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4、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為80,000,000股,登記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66,030,420元,分為36,603,0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1,020,707 股),計普通股37,623,749 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1號3樓之四(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自104年6月9日至107年6月8日止。(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2年1月8日訂立,民國104年6月9日修訂。(八)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 此次無償配發新股預計發行普通股14,641,217股,每股面額10元;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389.1482744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後湊成一整股配發,不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一律按票面金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 本次股東股息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22,649,660元,計52,264,9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 號 1 樓)(十二)新股權利證書預定於104年9月7日直接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當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三、現金股利: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164,713,689元,每股無償配發4.37791802元(分配不足一元者,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訂104年9月7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四、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決定,茲訂定104年8月13日為除權除息交易日,104年8月19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8月15日至104年8月19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以前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 95 號 1 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五、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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