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長林俊梧表示,領取「青年跨域就業租屋(交通)津貼」,需年滿18至29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未曾參加過勞保,經公立就業中心介紹到離住處30公里以上的初次尋職青年,或是在學期間曾因工讀而參加勞保,但畢業後經由就業中心推介就業前未曾再投保者,均可申請就業補助。
「青年跨域就業租屋(交通)津貼」補助申請,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推介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距離超過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搬遷補助金,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每人每次最高以30,000元為限(以搬運傢俱運送或寄送所需合理之必要費用為限,不含包裝人工費及包裝材料費用)。租屋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