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麥:公告本公司103年度股東會年報修正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32.函請補正期限:104/08/013.補正內容:未依證櫃字第1020200236號函,揭露尚未完成之上櫃承諾事項4.因應措施: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資料第89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之內容,並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補證及重新上傳修正後電子檔股東會後修訂版,並發大重大訊息5.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承諾櫃買中心於必要時得要求本公司委託經櫃買中心指定之會計師或機構,進行專案檢查,將結果提交櫃買中心,但由本公司負擔相關費用。本公司已出具承諾書,為截至目前櫃買中心尚未要求專案檢查。二、承諾於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本公司不得放棄對子公司及轉投資事業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因本公司策略聯盟或經櫃買中心同意者,而須放棄對子公司或轉投資事業之增資或處分,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未來該處理程序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櫃買中心。已出具承諾書,並於股東會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未有子公司或轉投資事業辦理增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