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125股,計新台幣105,000,000元。 (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15元,計新台幣12,600,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8/125.最後過戶日:104/08/1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1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188.除權(息)基準日:104/08/18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7月08日 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687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現金股利訂於104/09/23起發放。 (3)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匯費、郵資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4)若本公司於除權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辦理 分配比率變更事宜及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