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兒12歲男友產女 澳洲女子判6年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墨爾本27日綜合外電報導)澳洲墨爾本一名有3個孩子的女子,與女兒的12歲朋友多次發生性關係,還因而產下一女,法官今天判處她6年徒刑。法官說,她奪走了這個男孩的童年。

法新社報導,為保護這名男孩和寶寶,不能公布女子姓名。她2011年開始開車載女兒和女兒的朋友上學,她當年36歲。

女子在法庭上承認對這個男孩發展出感情,開始與他發生關係,兩人在男孩12歲時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未採取保護措施。在接下來2年間,共發生20多次關係。

「墨爾本世紀報」(Melbourne Age Newspaper)報導,性侵行為延續2年後,女子懷孕,於去年5月產下1女,當時男孩才14歲。

法官說,男孩的母親因為上午很早上班,這名女子原應代為照顧男孩,卻破壞信任。

法官對這名女子說,「保護兒童是極端重要的事」,判處她6年徒刑,必須服刑至少3年6個月,並終生登記為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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