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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光:更正本公司103年年報部分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7 00:00
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2.函請補正期限:104/07/283.補正內容:補正第73頁內容。4.因應措施:配合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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