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一○三年度資本公積分派現金案,業經104年0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104年07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本次分配現金為新台幣171,814,460元,每股無償配發現金1.995354元。二、本公司訂定104年08月17日為除息基準日,並自同年08月26日發放現金。三、本次配發現金採匯款方式領取者,本公司將逕行將現金股利匯入 貴股東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內;其餘股東,將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 貴股東。四、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4年08月13日至104年08月17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4年08月1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或郵寄(外埠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至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