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加頁 8月3日起以1次為限

NOWnews/
11 年前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外交部表示,自今(104)年8月3日起,在國外申請護照的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由原規定3年延長為5年;在國外遺失或滅失已逾期護照的申請人,由原適用補發護照規定,放寬為適用換發護照規定;另護照加頁修正為1次為限。

外交部經與內政部役政署會商後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放寬在國外的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由原規定以3年為限,延長為以5年為限,但遺失補發護照效期仍維持以3年為限,以與在國內的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相同。

另外,在國外遺失或滅失已逾期護照的申請人,也放寬為與國內有相同情形的申請人一樣的換發護照規定。

由於屢有國人因護照加頁2次過於厚重,致攜帶、保管不便,且影響外觀,故為便利國人持用護照及維護護照品質,護照加頁次數由原規定以2次為限,修正為僅能加頁1次。

外交部提醒在國外的接近役齡男子及遺失或滅失已逾效期護照國人,倘無急需,可於8月3日(以送件日為準)以後再向駐外館處申辦護照。

至於擬申請護照第2次加頁的民眾,請提前於7月31日前辦理,8月3日以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及駐外館處均不再受理護照第2次加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