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羅姓男子,今年的5月14日深夜,被巡邏的員警發現羅男動作鬼鬼祟祟,便上前詢問,後來竟然在羅男的包裡找到一把水果刀,警方質問羅男為何身上帶刀?羅男表示,要切水果用的,只是上次忘了拿出,警方認為羅男的說法太誇張,但是又沒有其他傷人動機,最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4000元罰緩。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5月14日深夜,羅姓男子獨自在市區遊蕩,被巡邏的員警發現其動作鬼祟,經過盤查,竟然在男子包包內找到一把水果刀,羅男無法解釋為甚麼隨身攜帶刀子,但警方卻也無法證明其有傷人動機。法官認為羅男說詞反覆,考量羅男犯後態度良好,將羅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4000元罰緩,並沒收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