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3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接獲櫃買中心請補正日:104/07/17,2.補正期限:104/07/24,3.補正內容:年報第55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關係』增加『揭露法人股東之代表人』資訊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3年度年報資料(股東會後修訂本)及年報前十大股東相互間關係表(股東會後修訂本)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