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貧富差距惡化 只有馬看不到」、「請馬政府面對真相」有關貧富差距惡化的報導,國發會22日強調,報導與事實不符,報稅資料不宜作為所得分配依據,因此而得出所得差距99倍,係引述不適當的數據作不正確的解讀。
國發會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統計資料僅為課稅所得,不包含免稅所得及分離課稅所得等資料,也未納入政府社福補助及租稅課徵,用以作為所得差距比較有其限制,並不準確。
國發會指出,國際間用以衡量及比較所得差距,大多以「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與「吉尼係數」等指標為主,並不是以課稅所得資料衡量。台灣2013年「每戶」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6.08倍,低於日本6.12倍、香港20.70倍及美國9.59倍;「每人」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4.08倍,低於南韓5.43倍、日本5.13倍、中國大陸9.40倍及英國7.70倍。
吉尼係數為0.336,也低於香港0.521及美國0.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