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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商不滿受罰 散裝蛋擬貼碼追來源

中央社/ 2015.07.22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衛生福利部食藥署今天公布5月抽驗市售雞或鴨蛋98件,3件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已開罰。但是散裝蛋總是蛋商遭罰,查不到來源牧場,農委會擬年底前要求散裝蛋也要落實追溯條碼。

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科長李宜謙表示,每次雞蛋查驗,若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盒裝蛋可以追到生產的蛋雞場,散裝蛋若有問題,總是收購的蛋商被罰,蛋商十分不滿。

他說,為解決這個問題,已確定要所有蛋雞場落實使用追溯條碼,將請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比照鮮乳業的作法,在出產的產品上貼追溯條碼貼紙,消費者掃條碼,就知道出自哪個蛋雞場。

他強調,每個蛋雞場出場的蛋,即便是散裝蛋也是200顆裝滿一箱才出貨,條碼貼紙會貼在籃子上,有問題,掃條碼就知道是來自哪個場;若是不滿一箱200顆,則會秤重處理,一樣要貼上追溯條碼,不會發生不同場的蛋用同一個條碼的情況。

畜牧處補充,目前全國有1800戶蛋雞場,蛋商應有數百家,連同小農的蛋都要納入落實使用追溯條碼,未來若不使用,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以同法第47條開罰,會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至於今天公布不合格的三個產品的蛋雞場,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再採樣檢驗,沒有不合格,這表示後來產出的蛋,動物用藥殘留沒有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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