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22.公司名稱:正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23、46、166、173頁部份資料。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103年度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