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女孩莊雅菁 忍痛復健路(上)
住院4個月後,為了把握傷口的黃金恢復期(約0∼6個月),將燒傷處的新生疤痕拉開,復健師開始我的「伸展疤痕」復健計畫。
由於燒傷後的皮膚組織,因高溫(約60∼70度左右)改變性質,所以傷口附近的新生疤痕,除了不像正常皮膚具有彈性外,還會在癒合時產生收縮。若沒能積極復健,恐怕因收縮嚴重,導致肢體畸形,甚至,影響日後使用功能。
我的情況更是棘手,70%以上都是三度燒燙傷,皮膚組織可說「整組害了了」,幾乎都呈現壞死狀態。不但前期要進行清創手術,後續還有很多復健、重建手術等著我。此時的「伸展疤痕」,算得上是「酷刑」了。每一個伸展拉扯的動作,都讓我痛不欲生。
那時候的我,因為全身都是傷口,雙腳也截肢,行動不自如,每天下午的復健時間,索性就直接在病房裡病床上進行了。
我脖子的右側燒傷很嚴重,傷口癒合過程中,新長的疤痕像一隻隱形的手,把我的頭部往右邊拉。為了改善「頭歪歪」的狀況,復健師會使出全力,把我的頭「扳」回左邊。一點都不誇張,那簡直就像是脖子即將「被扭斷」的感覺。
當我還驚魂未定,停留在「被斷頭」的恐懼中哭泣時,復健師又會叫我把(只剩大腿的)雙腳抬起來。如果抬得不夠高的話,他也會「幫」我「喬」一下。不管哪一個動作,我都驚聲尖叫。
燒傷後的皮膚是比較僵硬、沒韌性的,做類似伸直、拉扯或彎曲的動作時,就好比手扒雞被分食,是一種渾身要被撕裂的感覺,只是我不像烤雞已經熟透而毫無知覺。因此,每當復健(或說「執行酷刑」)時間一到,我都是「剉咧等」,心想又要去掉我半條命了。所以,我會故意在會客時間賴皮,拚了命用僅剩的右手拉住媽媽,一邊哭,一邊喊:
「我不要做復健了,不要復健了……,拜託!」
媽媽很容易心軟,不忍心也不願意看到我如此痛苦的樣子,於是就幫我跟醫生求情,想幫我請假。院方當然考量復健不能等,最後,乾脆直接下通牒:只要遇到復健時間,家屬一律不得在場。護士也提醒媽媽,若再「賴皮」下去,可能連延長的會客時間都會被取消。媽媽尊重也相信院方的復健療程,迫於無奈也只能照辦。
媽媽說,當時的她心情低落,即使知道我很苦,卻完全幫不上忙,不能幫我痛,不能幫我復健。其實,我也知道,媽媽的心情很亂,很複雜。我相信,她也跟我一樣,承受著錐心刺骨的痛。
我出院了,但惱人的「疤痕」也跟著我回家了
沒想到,我在加護病房一待,就是5個月又14天。二○○七年12月24日,我獲得有始以來最棒的聖誕節禮物,這天,是我每天睜開眼睛,就滿心期待的日子──我出院了。
我一直一直都好想回家,好想趕緊離開這充滿藥水味的醫院,離開這每天都在搶救脆弱生命的加護病房。事實上,等我回到家,才知道一切並不如我想像中的美好。
當悲劇發生之後,我的世界,已經不是我曾經認識的模樣了。就好比電影《五月一号》裡,有提到的:「人可以回到原來的,地方,但怎麼也回不去原來的,時光。」
眼前小小空間,每個角落都充滿著過去的回憶。家中的景象依舊,而我卻是全身傷痕累累地歸回,過去熟悉的事物,變得既陌生又遙遠。除此之外,還有更多更多的疼痛和不適應,等著我重頭開始,用這個殘缺的身體去學習、習慣、克服。例如,新生的疤痕。
這疤痕不光長出來後讓人傷腦筋,長的同時也讓我吃足苦頭。
怎麼形容才好呢?長疤痕時,的確像極了成千上萬隻的螞蟻,在身體上爬啊爬的,尤其到了半夜,更是痛苦難耐。即便我企圖想要忽視它的存在,但那是一種任誰都承受不了的癢。
(待續)
本文出自原水文化《酷啦!我有一雙鋼鐵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