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212.公司名稱: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42頁。8.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