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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園:本公司104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20 00:00
一、本公司104年6月12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於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3,511,909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15元),提撥新台幣45,039,730元轉發行新股(分為4,503,973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705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公司名稱: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經營國際觀光旅館客房出租及附設中、西餐廳、夜總會及游泳池業務。(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3)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原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核定資本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整,分為 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00,794,440元整,分為90,079,444 股,每股新台幣10元。4.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六合二路279號。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連選 得連任。6.訂立章程之年、月、日:(1)訂定章程日期:民國48年5月26日。(2)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4年6月12日。7.發行新股總數及發行條件: (1)以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45,039,73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分為4,503,973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暨發行新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之比例分配,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董事長洽持定人按面額認購。(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8.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45,834,170元,分為 94,583,417股,每股面額10元。9.增資計劃用途:充實資本額。10.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 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屈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11.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3,511,909元,每股配發 新台幣0.15,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 負擔。12.茲訂於104年8月20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及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 定,自104年8月16日至104年8月2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因停止過戶日前一日104年8月15日為例假日,故務請於 104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戮為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 199號4樓、電話:(02)2593-6666 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分派現金股息及 配發新股事宜,凡參加台灣證券集 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過戶者,本公司 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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