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召開股東會前夕,勞工團體在6月23日晚間到三創園區後門抗議,批評鴻海旗下的富士康公司對罹患白血病的員工不聞不問,其中示威者宋姓女子貌似裸身,上身貼胸貼、下身穿著內褲,並在身上用紅字寫著「血汗鴻海」,灑冥紙抗議。
鴻海事後回應,宋女不是公司員工,罹患白血病的員工工作中並未直接接觸有毒物質「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獲報到場,認為宋女不聽勸阻,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的姿勢,有害善良風俗,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000元。
宋女不服挨罰,主張當初有用胸貼遮住乳頭,她是因同情富士康員工處境,用彩繪身體來陳情,不是任意裸體,也沒有展示放蕩姿勢,提起聲明異議抗罰。
但台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依社會理性觀念,在公眾出入場合只貼透明胸貼,故意露出上半身和內褲的人,會引發旁人感到厭惡或羞恥,有礙社會風俗,宋女當天行為暴露和放蕩程度難被社會大眾接受。警方依法開罰並無不當,裁定駁回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