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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推出陽光屋頂輕鬆併網措施 自家建置太陽光電更便利

中央社/ 2015.07.17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717 17:23:30)台電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電,針對民眾申請家用住宅屋頂太陽能發電設備,即日起申請裝置容量在50瓩(kW)以下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可免收「併網工程費」。

台電表示,經全國能源會議決議後,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在今(104)年初新春團拜即宣示提高再生能源供電佔比並降低再生能源併網的門檻。過去民眾申請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裝置容量在10瓩以上須繳交「併網工程費」,日前台電為推廣再生能源,推出全新併網工程費計費方式(詳見附表),將免費容量提高至50瓩(裝設面積約150坪大小),讓ㄧ般民眾在屋頂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後,即可免費併接至台電電網;另外,ㄧ般工廠或集合式建築等較大型之建築,裝置容量介於50~500瓩亦視其裝置容量,採每一瓩計收定額併網工程費方式,方便裝置用戶在申請前先估算出應繳交的費用。

台電指出,在不需要加強電網情況下,若民眾選擇自行興建及維護併接至既有電網併接點的線路,也不用負擔額外之併網工程費,民眾可以自己決定該用何種方式比較划算。

台電同時開發再生能源資訊管理查詢程式,提供民眾以手機或電腦網頁(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announcement/ann01.aspx?BType=24)線上查詢特定地段或電號饋線可併網容量,期盼落實太陽光電併網策略,與民眾一起為綠能未來共同努力。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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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7479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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