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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7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7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8/255.最後過戶日:104/08/2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2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318.除權(息)基準日:104/08/31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4年0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以下同)53,630,039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7元。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4年09月25日。(2)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配發對象,分派金額至元為止。(3)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採匯撥方式,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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