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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美邦: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除權、除息暨特別股股息除息分派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7 00:00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臺幣(以下同)1,352,456,550元,計發行普通股股票135,245,655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4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玆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次:(一)公司名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人身保險業務。(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17,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14,524,565,540元,分為記名式普通股1,352,456,554股及特別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一四五號七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包括獨立董事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1年10月23日;第21次修訂於103年6月27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352,456,550元,發行普通股135,245,655股,每股面額10元,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所有不足一股之股份,業由10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息)率發生變動者而需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17,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877,022,090元,分為記名式普通股1,487,702,209股及特別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十)增資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方式,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公告之。三、除前項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405,736,966元,每股配發0.3元;特別股股息累計102年及103年兩年度,共計214,888,792元(其中私募甲種特別股股息為80,888,792元,每股現金股息兩年度合計為0.88358631元;乙種特別股股息為134,000,000元,每股現金股息兩年度合計為1.34元。)。配息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訂本公司盈餘分派除權、除息及特別股股息除息基準日暨其它事項如下:(一)除權息基準日(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及特別股股息除息基準日為民國104年8月9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8月5日起至104年8月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含特別股)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104年8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政第96-877號信箱)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 02-23268818 )。(二)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特別股現金股息發放日:104年8月28日。(三)本次普通股現金股利405,736,966元,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項下。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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