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發局表示,坊間常見偽標、剪標方式即是車縫「多國標示」,亦即上面標出許多國家名稱,例如一開始勾選中國製,待貨物進口之後再將中國製標示裁去,改勾選台灣製的標示。另外在商品上分別寫「台灣設計」、「製造中國」之上下併排文字,進口後剪去「設計」及「中國」字樣,即成「台灣製造」。其他除偽標剪標外,例如標示「台灣設計」、「台灣監製」、「產地如內容物標示」等,皆為刻意模糊消費者判斷的字樣,嚴重誤導消費者選購情形。
根據統計,近年來經發局查獲標示不合格商品以服飾類居多,為促進消費安全,針對不合格商品,除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本市製造商限期30日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最嚴重將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全商品,以維護自身信譽。
訊息來源:桃園市政府工商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