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愛犬公園便溺遭阻 男放狗咬人遭判拘役50天

NOWnews/
11 年前
記者王筱雯/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前年八月在「壽德公園」,看見一名王姓男子與姊姊牽著一隻大黃狗及一隻哈士奇,而小狗正在公園隨便便溺,便上前阻止,雙方卻發生口角,這時王男竟甩動手中的狗繩,指使大黃狗咬人,導致李男的左大腿被咬傷,台北地院今天依傷害罪判王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王男審理時坦承與姊姊因狗便溺與李男口角,但辯稱沒有放狗咬人,當時他有牽著大黃狗,狗並沒有咬傷李男,不清楚李男的傷勢是如何來的,是李男掀開褲子給警察看,他才看到李男腿上的傷。法官根據相關證據及前往處理警員證稱,李男腿上傷口是濕的,確實是新的傷口,形狀也符合咬痕傷勢,認定王男的狗咬傷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