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與我國於WTO架構下推動貿易自由化立場向來一致,包含共同推動WTO複邊協定,例如擴大資訊技術協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ITA)、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TiSA)以及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EGA)等之談判。本屆會議雙方就該等談判中之WTO協定廣泛交換意見,並允加強「峇里套案」及「後峇里工作計畫」及未來「MC10會議」議題之合作。在APEC議題方面,雙方就未來APEC區域內經濟整合及多項合作議題交換意見,允持續強化合作。此外,澳洲積極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談判,並樂見我國參與TPP之意願。
在協助我商排除在澳洲面臨之貿易障礙方面,經濟部貿易局於本年5月籌備本屆會議時,曾邀集公協會及產業代表就我商在澳洲面臨之進入市場問題交換意見,其中部分廠商關切之變壓器及遊艇等產品之檢驗規定,已獲得解決。在其他雙邊關切議題方面,我方關切澳洲鋼品市場之高關稅及反傾銷措施,盼澳方重視,澳方表示了解我方關切進口關稅對我廠商產生不利競爭情形;反傾銷措施部分,澳方表示,其措施係符合WTO相關規定。
此外,在貿易便捷化議題,我方提出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產證電子化等,雙方允持續推動。在農業方面,我方歡迎澳方持續開放蘭花之進口,我方亦歡迎澳方考慮開放熱帶水果之進口。我方提出我國青年在澳洲打工度假醫療保險的重要性,其他我方提案如藝術銀行結盟、原住民文化交流、擴大推動澳洲「新可倫坡計畫」及「職業教育與訓練合作瞭解備忘錄」架構下之學校及學生之交流等,雙方業於本次會議充分交換意見。
本屆會議雙方在關務、市場進入、食品安全及教育等多項經貿議題上取得具體進展。此外,在提升臺、澳雙邊實質經貿及投資關係上,雙方允諾強化在WTO及APEC等場域之合作,並將共同對建構中之亞太經濟整合(包含TPP、RCEP及FTAAP)做出貢獻。
本屆會議具體成果如次:
1. 我國輸澳鋼品:澳方瞭解我國鋼品在澳洲市場面臨中國大陸及印度享有零關稅之競爭問題,並願意攜回洽請相關主管機關研議。
2. 觀光旅遊:雙方同意持續就促進雙邊觀光旅遊及便利簽證制度進行對話,亦願意研議開放我國國人自行上網申請電子簽證之可行性,以促進雙方觀光旅遊產業。
3. 打工度假:澳方同意持續討論研議我方關切我國青年在澳洲打工度假之人身安全及醫療保險等各項權益之提案。
4. 教育合作:雙方認同「新可倫坡計畫」,以及擴大學生交流之重要性,我方亦表達願提供澳洲學生在臺實習及教育之機會。
5. 職業訓練:雙方肯定2011年12月簽署「職業教育與訓練合作瞭解備忘錄」之成效,並同意就擴大未來合作建立相關工作小組。
6. 文化交流:雙方同意研議未來擴及原住民之文化交流。
7. 關務合作:雙方就推動「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相互承認及未來建立毒品查緝資訊交流進行討論。澳洲亦瞭解我方推動「電子原產地證明(Electronic Certificate of Origins)」之意願。
此外,雙方在臺澳經濟諮商會議架構下,於會議中報告本年度「臺澳農業合作會議」之成果,以及「臺澳能礦諮商會議」及「臺澳(民間)經濟聯席會議」之籌備情形,以期全面性擴大未來雙方經濟合作範疇及提升雙方經貿關係。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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