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警員袁守榮受理後,查看皮包發現有現金700元、公車卡、悠遊卡、學生文具用品及一張學生請假單,遂循著假單上簽名,以警用電腦查詢,惟失主未滿18歲於電腦上無法顯示詳細年籍資料。
最後以假單上之簽名研判應為失主的母親,即利用警用戶役政資訊電子閘門系統電腦資料查詢,終於查出失主為廖姓學生,家住西螺鎮九隆里,並通知廖姓學生與其母親到派出所領取。
家屬表示,其子因忙於課業趕著回家,一時不小心將皮包遺失,沒想到警方憑一張僅留有簽名的請假單就能找到她,驚訝又佩服,非常感謝警方為民服務如此周到,為感謝警方,又特別買了一盒巧克力慰勞員警,為袁員當場婉謝。
警方表示,派出所受理的案件樣樣都有,員警處理時若能觸類旁通,不僅便民也能達到效率、專業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