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之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1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17,006,286元,每股配發現金0.3元。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4.除權(息)交易日:104/08/065.最後過戶日:104/08/09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8/10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148.除權(息)基準日:104/08/14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4/09/01;嗣後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調整發放日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