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光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9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0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分派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245.最後過戶日:104/07/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018.除權(息)基準日:104/08/01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4年7月2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逕洽或掛號郵寄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俾可享有配息權利。現金股利擬於104年8月14日發放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