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82.公司名稱: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N/A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4年7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385號函申報生效,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期為104年7月27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