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華西都市報今天報導,在雙方委託律師激烈辯論後,法官當庭並未做出判決,全案持續審理中。
報導指出,張藝謀控告北京新畫面影業公司董事長兼製片人張偉平這起官司,雙方各自聘用知名律師。
張藝謀的律師在法庭陳述控告張偉平理由時說,張藝謀與張偉平及香港某電影公司於2009年6月2日簽約,就合作拍設電影「三槍拍案驚奇」達成共識,由香港方負責投資,張偉平負責大陸境內一切宣傳與發行事宜,張藝謀任導演。
根據合約,張藝謀的律師表示,電影在大陸全部收入減去張偉平負擔的宣傳費後,收入由三方平分,估計每一方各自可分得人民幣1500萬餘元。
不過,張藝謀的律師說,張偉平並未依約支付分成給張藝謀,因此依法對張偉平提出告訴,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依約支付收益。
但張偉平的律師則反駁說,張偉平已經分10多筆,把應支付給張藝謀的1253萬6400元,匯給張藝謀的妻子,因此張偉平不欠張藝謀任何款項。由於這是首次披露已匯款給張藝謀的妻子,引起媒體關注。
但張藝謀的律師當庭又拿出10幾份張藝謀與張偉平另外簽署的補充協議書,雙方律師再度爭辯並各自拿出證據,相互指責。全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