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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參選人 可提前替工作人員投勞保

中央社/ 2015.07.08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8日電)總統、副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將於明年初展開,勞動部今天宣布放寬規定,公職參選人可於登記參選前一定時間內,先行替工作人員加保勞保、就保,避免掃街、拜票時發生職災。

勞動部指出,從事競選活動的工作人員原本須等到候選人正式登記參選時,候選人才能以相關公文替工作人員加保,但競選掃街、拜票活動可能早在登記前就展開。

為避免工作人員掃街、拜票期間發生職災沒保障,勞動部因此放寬相關規定,候選人可以監察院核發的「政治獻金開戶許可函」等文件,先行替工作人員辦理勞保、就保;未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者,在向選委會登記為候選人後,也可憑選委會相關登記文件為競選工作人員辦理加保手續。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是配合各公職擬參選人可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的時間點,讓工作人員參加勞、就保期間可適度提前,如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可自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1年起,立法委員則可於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10個月起,替旗下員工加保。

勞動部強調,為避免雇傭關係難釐清,參選人不得為其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二親等內血親及姻親申報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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