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海軍謝姓中尉被控將機密文件更換外包裝紙袋不慎,導致同僚將文件以碎紙機銷毀,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獲判無罪,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一審認定,本件遭誤碎的密件,並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謝男被控誤碎行為,就不成立過失毀損國家機密罪,本案也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謝男有犯罪,今年3月判處無罪。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誤,維持無罪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