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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芳化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7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NT$599,970,779,(每股1.6元)。及配發股票股利NT$112,494,530(每股0.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235.最後過戶日:104/07/2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298.除權(息)基準日:104/07/29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以103年度應分派股東紅利112,494,530元轉增資發行 11,249,453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012號函核准生效。2.配發股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6元及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3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3.現金股利訂於104/08/21起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匯費、郵資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4.停止過戶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4年07月25日起至104年07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4年07月24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5.若本公司於除權息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辦理分配比率變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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