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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耀明為什麼請周美青「提醒」馬英九:收大額獻金要小心?

美麗島電子報/周玉蔻 2015.07.07 00:00
這是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自訴案證人的證詞。

偽證,是犯法的。

說出這話的資深媒體工作者蔡玉真,自馬英九任法務部長起,主跑馬的新聞;她與知名律師宋耀明也是長年知交。宋耀明,則是馬英九任教政大法律系時的學生;馬英九做法務部長時的部屬;替馬英九打贏特別費貪污案的御用律師。

更巧的是,宋耀明還是蔡英文政大學生群的高徒。明年總統大選,據了解,蔡老師很有信心,她的馬總統御用律師學生宋耀明,必然會力挺蔡英文主席當選史上首位中華民國女性元首。

「蔡英文不接受大額捐款,而是運用三隻小豬小額捐款」,應該是宋耀明對蔡英文特別刮目相看的原因。

身為大型律師事務所要員,宋耀明周旋高官、巨賈和財團、政客之間,最能看穿金錢誘惑、魔戒神力的腐蝕能力。他曾在接受我的廣播節目「蔻蔻早餐」專訪時,坦白指出,據他所知,「所有參選過的政治人物,都接受過政治獻金法規範以外的獻金」,而且「捐款的企業」都有岀帳不被查知的方式。

「馬總統和他的團隊,如今還清廉嗎?」我追問。

「我不知道。」

好直白、誠實的律師;好殘酷的真相。

更令人忿懟的,是蔡玉真昨天在證人席上的這句話:「宋耀明告訴我,他曾請周美青『提醒』馬英九收大額獻金要小心」。

還有什麼話說?

站在真相這一邊的人,果然不怕挑戰。何況新聞工作者,根據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文規定,為了社會公益,和必要的公益維護目的,對居高位握權勢者等公眾人物的評斷、報導和議論,只要有所依據、並非杜撰捏造,就可以免於刑法310條的刑罰。

馬英九涉及收受頂新集團非政治獻金法規範,2億元獻金的合理懷疑,我至今仍深信不變。

這一疑點的是非黑白,十分明確。光是坐在法庭被告席上,聆聽證人證詞,就確信我是正確的一方。因此,我不願請律師辯護,也沒有要求傳喚證人,證明我的清白。

李明益法官超乎我預期地傳喚了張榮豐、蔡玉珍與胡忠信三人,讓我更加站穩了腳步。

張榮豐作證時,揭穿了特偵組簽結本案,移花接木、未能深入調查的怠惰失職。他公開指稱,並有與我說所謂的「兩億元行情價」不是政治獻金。然而,特偵組的偵結報告中,居然寫著,那兩億元是張榮豐推估出來的食安賠償數字。這一說詞,在偵結書中寫得是清清楚楚,對照法院證詞,那麼不是張榮豐當庭說謊,就是特偵組捏造事實。

當庭說謊可是偽證罪,張榮豐會為了我這個小小的媒體人犯這個罪嗎?想當然耳是特偵組刻意引用能夠讓馬英九逃脫的線索。

而胡忠信說,頂新二董魏應交,在三董魏應充收押之後,由黃姓律師陪同,求助一位台南仕紳,詢問頂新集團有交出政治獻金給馬英九,之後該怎麼辦?對方則說,那只好「協商認罪」。

換句話說,魏家與馬英九之間確實有政治獻金呀!那這個台南仕紳又是誰,特偵組怎麼不去查呢?

根據這些資訊,大膽推斷,特偵組之所以偵結,就是魏家用不交出馬英九的犯罪證據,來換取魏應充的刑期減免。

胡忠信也說,英國政府正在查的香港匯豐銀行洗錢帳戶裡頭,共有28億台幣就是台灣企業界的政治獻金。而這28億元之中,魏家當然也有一份。這是施明德告訴胡忠信的消息。

蔡玉珍則當庭透露,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經親口告訴她,吳東亮捐給馬英九的錢遠超過吳淑珍的1億元好幾倍。雖然台新金控發聲明否認;事實上企業界早有默契,只要跟馬英九有關的事情,公然宣稱說不知道,就會沒事了。

更驚人的,是蔡玉真接著還說,宋耀明律師曾請周美青警告馬英九,要收大額政治獻金還是要謹慎小心。「因為蔡英文就是不收大額政治獻金,所以才有2012年的三隻小豬小額募款活動」。

這些證詞、證據再再顯示,特偵組檢察總長和檢察官,拿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卻甘為權貴指使草草結案。

宋耀明為什麼請周美青「提醒」馬英九收大額獻金要小心?馬英九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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