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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亞光電: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7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7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府城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公司營業部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臺灣銀行臺南科學園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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