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抗爭有理獲判無罪 抗議台電違法施工被告得還清白

台灣好新聞/ 2015.07.06 00:00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抗爭有理獲判無罪!四年前抗議台電違法施工被彰化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彰化縣議員李俊諭與11位民眾,24日台中高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不得上訴。李俊諭及其他被告6日召開記者會說,感謝法院還原清白與公道,也感謝環境法律人協會的14名義務律師,挺身為弱勢人民伸張正義。

台電在100年3月4日於彰化縣北斗鎮中寮里架設南投至彰林345KV輸電線路工程,縣議員李俊諭及11位居民,不滿台電公司在不經溝通下逕行施工,他們集結在施工地點以站立、靜坐等方式表示抗議。李俊諭說,他們主動通知員警到場,而台電人員在協商後也指示停工,過程中始終保持平和,結果遭檢方以涉及強制罪嫌起訴,令人傻眼。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團指出,台電公司為國營大企業,卻挾其財大氣粗之勢,片面逕行施工,居於弱勢的居民只好以抗爭手段迫使其軟化,這是民主國家的常態,民眾抗議行動是言論自由的表達。而設置超高壓電屬於公共議題,檢察官以強制罪起訴毫無意義,就警方提供的現場影帶來看,鄉親僅在旁關心,沒有施暴與脅迫,完全不符強制罪要件。

議員李俊諭說,這是一個指標性的判決案例,去年彰化地院以六四天安門事件肉身擋坦克為例,並斥「難道天安門擋坦克是強制罪犯?」,判12人無罪,再被上訴後共纏訟四年終於無罪定讞,過程中浪費司法資源,將與律師團研議,考慮控告台電誣告及北斗分局作偽證。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