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6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4/07/06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金額累計達新台幣3,600,000元。3.處理過程:儘速改善及加強污染防制方法,以符合規定。4.預計可能損失:無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檢測,持續改善以符合法令規定。另就不符法令之罰鍰處分提出行政救濟,以維公司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