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去年競選期間,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至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買票,前後交付賄款約1萬元,經落選對手胡忠勇、詹運喜共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今天一審判許櫻萍當選無效。
苗栗地院民事庭長吳振富指出,許櫻萍雖否認賄選,但涉案樁腳均認罪,且根據通聯紀錄顯示,她與協助買票樁腳往來密切,選前1個月間通聯高達95通,合議庭根據相關證詞及通聯紀錄,認定許櫻萍對賄選情事知悉並共同參與,因此判決當選無效。
另一名無黨籍縣議員呂明亮也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代價向選民行賄,經詹運喜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審理根據相關證人、樁腳證述,並核對供詞與收賄者有無矛盾之處,今天判決呂明亮當選無效。
至目前為止,苗栗縣議會第19屆議員已有4人被判當選無效,除今天宣判兩人外,張家靜(國民黨籍)仍在上訴中;另外,陳漢清(國民黨籍)一審後未上訴判決確定,苗栗縣選委會已公告解職,由該選區落選頭鍾福貴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