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0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原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98,591,199元, 每股分配現金1.1元。(2)分配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114,913元。(3)分配董監事酬金新台幣4,114,91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275.最後過戶日:104/07/2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8/028.除權(息)基準日:104/08/02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訂於104年8月2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以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 以下全捨,取到元),配發不足1元之畸零數額,列入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郵資 及匯費由股東之現金股利內扣除。(2)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