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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尋職青年就業重要情報:7月2日起跨域移動就業,最高補助9萬元

大成報/ 2015.07.03 00:00
【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公布消息指出,為因應畢業季的到來,勞動部特別針對應屆畢業生推動跨域就業補助措施,鼓勵甫踏出校園的青年擴大尋職範圍,減低異地就業的障礙,及早就業,並補實各產業缺工,自104年7月2日起,提供初次尋職青年跨域就業衍生的交通、搬遷及租屋等就業補助,最高新台幣9萬元。

根據勞動部104年5月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新登記求才求職的求供倍數為2.29,表示一個求職者平均有2.29個工作機會,許多職缺仍待補實;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政策導致學用落差、工作期望與就業市場現況存有差距,造成高學歷人才供過於求,而初次尋職青年則因經驗不足、就業方向不明及技能不足,遭遇求職困難,勞動部亦將持續推動現行各項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資源,協助青年就業與提升就業技能。

勞動部表示,104年6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7月2日生效實施的「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主要適用於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於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推介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的初次尋職青年。如果在學期間曾因工讀而參加勞工保險,於推介就業前未曾再投保者,也可以適用本補助辦法。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現行雖已針對就業保險失業被保險人提供跨域就業補助措施,但對於未加保的應屆畢業初次尋職青年不適用。依103年申領情形統計,29歲以下請領者約佔5成,顯示青年跨域求職意願高。又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統計資料顯示,103年29歲以下失業者的失業原因以「初次尋職者」佔約4成5,而102年自願離職的轉業就業者轉業原因以「想更換工作地點」佔2成7最高。適逢畢業季,青年學子踏出校園,希望運用相關促進就業措施以協助儘速就業,順利接軌職場。

符合資格的職場新鮮人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如於當地就業職缺無法符合職能或期待時,願意至距離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的地點就業,且連續受僱同一個雇主滿30日以上,並符合相關補助規定時,即可向就業當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各項跨域就業補助金,包括:(一)求職交通補助金1次核發500元,特殊情形最高發給1,250元,1年最高4次;(二)搬遷補助金最高核發3萬元;(三)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核給5,000元;(四)交通補助金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的距離遠近,每月核發1,000元至3,000元不等,其中租屋補助金及交通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劉佳鈞表示,為促進畢業青年就業,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尚有其他就業促進措施,包括就業諮詢、心理測驗、職業訓練諮詢及就業促進研習活動等,透過多元服務資源,協助青年出校園順利銜接就業市場,歡迎青年朋友多加利用。如欲了解相關措施與服務內容,可就近洽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可至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查詢,或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人員提供相關就業服務資訊。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http://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111160007&acttype=view&dataserno=2015070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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