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警分局指出,7月1日起實施交通新政策,警方針對嚴重惡性交通違規強力執法,其中,汽車胎紋深度未達1.6公釐、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公釐或車輪、胎皮及車輛、機件掉落。
警方指出,在昨天新制實施首日,警方就對汽車胎紋深度未達1.6公釐告發1件違規,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取締目的是希望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並非與民爭利,請民眾支持及理解,盼能透過強力執法手段,確保大眾行車安全。
板橋警分局指出,7月1日起實施交通新政策,警方針對嚴重惡性交通違規強力執法,其中,汽車胎紋深度未達1.6公釐、大型重型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公釐或車輪、胎皮及車輛、機件掉落。
警方指出,在昨天新制實施首日,警方就對汽車胎紋深度未達1.6公釐告發1件違規,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取締目的是希望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並非與民爭利,請民眾支持及理解,盼能透過強力執法手段,確保大眾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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