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7/012.公司名稱: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4年6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所設之總公司地址變更8.因應措施: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搬遷辦公室正式啟用及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文件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年7月1日收到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變更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