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停止營業後,已售出未使用票劵,觀光局表示,已協調退票機制,即日起民眾可向代購通路購買(如亞柏ez購,ibon)者,可憑發票及無使用票券回原代購通路處辦理退票,另向八仙海岸購買者,憑發票及無使用票券回八仙服務臺退票,園區並設有24小時退票查詢專線:02-26104706。
而八仙海岸未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23條第1項規定,於彩色派對舉行前,將經營之觀光遊樂設施分割出租情形報經觀光局同意部分,也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規定裁罰。
有關保險理賠部分,觀光局表示,將加入新北市政府組成之求償團隊,責由八仙樂園負起責任,並協調八仙樂園及保險公司處理保險理賠,不足部分亦應依法負賠償責任。
觀光局為持續強化旅遊安全,已訂於7月初邀集縣市政府及觀光遊樂業者,針對現行觀光遊樂業管理制度檢討修正,並擇定7月6日起至8月底,協同中央各相關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對全臺24家觀光遊樂業者,擴大辦理聯合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