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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30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6/30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董事會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董事會決議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三人,委任蘇志淵先生、陳崇文先生及林立弘先生為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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